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岷县文化馆是由岷县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(财政全额拨款、正科级),始建于1950年,现位于岷县岷阳镇公园新村4号,占地面积2148.1平方米,建筑面积1439.1平方米,场地活动面积1418平方米。2015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馆,隶属于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。现有工作人员12人,馆长1人、副馆长2人,专业技术人员9人(副研究馆员4人、馆员3人、助理馆员2人),高级工2人、文化馆的工作是文化宣传、普及、辅导群众性文化活动及业余文化骨干培训,搜集整理民间文艺、文化,展示、展览全县文化精品,根据群众文化活动的特点和实际,岷县文化馆有针对性地设立了民俗保护陈列组、美术组、书法组、摄影组、文艺组、花儿组、文学组、业务培训8个业务组。